证券代码:300450 证券简称:先导智能 公告编号:2023-035
【资料图】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先导智能”)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 2023 年 5 月 17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当日的总股本 1,566,163,03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5.37 元(含税),拟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841,029,549.26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
度分配。如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
司股本若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新增股份上市等事项发生变化等致使公司总股
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即保持每 10 股
派发现金红利 5.37 元(含税)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566,163,034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5.37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
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
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4.833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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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
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
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
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
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37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6 月 26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6 月 27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6 月 2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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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 年 6 月 15 日至登记日:2023 年 6
月 26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相关参数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回购方案所
涉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将进行调整,公司将届时根据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并披
露。
七、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无锡市高新区新洲路 18 号
咨询联系人:周建峰
咨询电话:0510-81163600
传真电话:0510-81163648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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