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29 证券简称:新劲刚 公告编号:2023-029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片)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8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0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
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
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0 年 12 月 30 日至 2021 年 1 月 8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
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证券部未收到与本激
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 年 1 月 12 日,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
披露网站披露《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
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03)。
(三)2021 年 1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1 年 1 月 16 日,公司于中
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
情人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06)。
(四)2021 年 1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
以 2021 年 1 月 20 日为授予日,授予价格为 15.19 元/股,向 28 名激励对象授予 10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五)2022 年 6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
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
查意见。
(六)2023 年 6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
量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
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
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
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鉴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中有 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考
核等级在 C 档,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70%。根据《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规定,当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按
照作废处理,上述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0.6084 万股。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事项由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
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作废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所作的决定
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我们同意公司作废部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中有
划(草案)》规定,当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按照作废处理,上述不得归属的限制
性股票共计 0.6084 万股。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此次作废
部分限制性股票。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就本次作废已取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管
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
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以及《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一)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四)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调整、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已授予尚
未归属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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