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备受关注的“大学生掏鸟案”案件当事人闫啸天服刑完毕出狱,现已回到家中。其父亲闫某民回应潮新闻记者称,目前家里正在聚餐,“很忙,正忙着张罗招待亲戚,谢谢你们的关注。”
图源:齐鲁晚报
据公开资料介绍,2014年7月14日,河南郑州职业技术学院大一学生闫啸天和朋友王亚军,暑假期间在河南省辉县市高庄乡土楼村先后掏了两窝小鸟共16只,分别卖给郑州、洛阳、辉县市的买鸟人,获利1080元,之后两人被辉县市森林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二人被批准逮捕。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2015年新乡市辉县市法院一审判决,以非法收购、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闫啸天有期徒刑10年半,以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王亚军有期徒刑10年,并分别处罚金1万元和5000元。当事人不服提出上诉,2015年8月21日,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维持原判。
此后,闫啸天父亲闫某民先后两次提出再审申请,但均被驳回。
今年5月11日,“闫啸天掏鸟案”申诉代理律师、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在网上发布消息称,闫啸天即将出狱。为了迎接孩子回家,闫啸天父亲闫某民专门花时间将孩子的房间粉刷了一遍。
另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消息,闫啸天在服刑期间获得3次减刑,累计减刑计一年零八个月,刑期从2014年7月28日开始,到2023年5月27日结束。
闫啸天父亲闫某民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介绍,其在最后一次去探望儿子时,了解到儿子并没有继续申诉的想法,闫某民表示将一切以闫啸天的意见为准。
5月26日晚,闫啸天母亲专门为闫啸天的床铺换上了新的床单、被褥和枕头,还准备了新衣服、裤子、鞋子。“你们看漂不漂亮,我不管做啥我儿子都满意,到了家就喜欢。”闫啸天母亲笑着说道。
另据报道,本案的另一名当事人王亚军已于去年8月出狱,目前在当地一家汽配厂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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