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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7月7日消息(记者 易帆)海南省农业农村厅近日出台《海南省2023年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将从全省范围内择优遴选一批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进行系统性培养和综合性支持,着力打造一支与海南自由贸易港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相适应,能够引领一方、带动一片的“头雁”队伍,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资料图:琼山福稻基地。记者 李昊 摄
《方案》中提出,2023年全省“头雁”培育人数150名。培育对象主要面向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家庭农场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社会化服务组织负责人、市县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负责人、种养大户等带头人,须从事当地农业主导、优势或特色产业3年以上,形成稳定的经营模式和一定规模,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近3年累计带动30户或100名以上农民实现增收致富。加大对休闲农业、电子商务、仓储物流、加工销售等领域带头人的培育力度,可将优秀的到乡大学毕业生、回乡能人、返乡农民工、入乡企业家等纳入推荐范围。(易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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