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中全 见习记者 张美欣 通讯员 刘元春 宫雪
(相关资料图)
近年来,吉林省双辽市结合实际深化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方法,在郑家屯街东华社区建立“和睦家”多元调解室,强化源头治理实效,着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基层,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和获得感。
整合调解资源 构建调解格局
双辽市司法局结合多年来为东华社区提供法律服务的情况,从工作方式的创新为切入点,于2021年在东华社区成立“和睦家”多元调解室,集调解、普法功能于一体。
协同作战打造多元化解平台。致力打造人民调解为基础的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实战平台,将法官、警官、检察官、律师事务所融入综治网络,融合法治资源,让资深的法律专家走进生活,走进百姓的身边,加强部门及行业联通联动,促进辖区内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提质升级,实现新时代“枫桥经验”本土化落地,助力平安双辽建设。调解室公开相关部门人员的联系方式,社区居民也可以通过扫描预留的二维码与工作人员直接沟通,咨询解答线上即可实现。
法律专家主导多部门共同参与。调解室倡导由社区法律顾问为主导,多部门参与的矛盾纠纷化解模式,有效整合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多部门力量,围绕社区居民的需求,积极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机制建设。根据社区居民矛盾多发点,在调解室内组建驻室“调解+速裁”团队,实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无缝对接”。使得矛盾纠纷“有去处、有人管、管得住”,构建出一条资源融合、条块联合、办事畅通的调解服务渠道。
明确各部门调解责任。“和睦家”多元调解室从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多部门邀请调解员,把矛盾调解纳入法治轨道,充分发挥调解室的统筹协调作用,实现了一个地点受理,一个系统分流、一个平台调解。
推行“网格+调解”模式。“和睦家”多元调解室依靠社区的网格结构和人员,形成全覆盖、无疏漏的排查网络。同时,吸纳志愿者队伍、社会公益组织力量兼职人民调解员,发挥社会力量在矛盾纠纷化解体系中的补充作用,利用各方资源和独特优势,积极主动参与到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中,合理配备调解资源,提高矛盾纠纷的化解实效。
强化调解功能 营造和谐环境
“和睦家”多元调解室充分发挥贴近基层、深入群众、灵活便捷的特点,小调解促进大和谐,打造百姓心中“做得好、信得过、叫得响”的矛盾纠纷调解品牌。
调解室建设柔性化。东华社区“和睦家”多元调解室占地200余平方米,设立了明确的标识和必要的办公设施,为百姓提供一个安静、整洁、畅所欲言的空间。将柔性化调解贯穿于调解过程的始终,通过营造调解室环境的温馨和调解过程的温馨,为调解成功奠定基础。
调解范围广泛化。“和睦家”多元调解室围绕社区内物业纠纷、计生、低保救济等矛盾易发点,发挥第一道防线的作用,把大量社会矛盾解决在初始阶段。根据社区居民矛盾多发点,在调解室内组建驻室“调解+速裁”团队,实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无缝对接”。
调解手段特色化。调解员中法官、检察官、律师等专业人员及业务骨干的加入,充分发挥他们“专科医生”作用,提高矛盾纠纷化解率。调解室公开相关部门人员的联系方式,社区居民也可以通过扫描预留的二维码与工作人员直接沟通,咨询解答线上即可实现。
建立调解机制 完善保障体系
高度重视矛盾纠纷化解的重大意义,在制度建设上出实招,落实责任到位,确保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常态化、规范化运行。
建立联席会议机制。由市委政法委牵头,各相关单位参加,召开联席会议,统筹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协调联动、效力衔接等问题。特别是重要时间节点及时召开,分析研判矛盾纠纷,制定纠纷解决方案,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建立排查研判机制。坚持定期排查和随机排查相结合,组织相关人员对矛盾纠纷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做到矛盾纠纷随时发现、随时研判、随时化解。
建立学习研讨机制。定期开展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对于关系复杂、专业性强的重大疑难矛盾纠纷进行分析讨论,确保调解质量,通过学习案例、参与化解,提高入驻人员的能力水平,真正发挥好“和睦家”多元调解室“定分止争”的核心作用。
建立效力保障机制。经“和睦家”多元调解室调解达成的具有民事合同性质的协议,当事人可依法申请法院确认其效力,进一步威慑当事人严格按约履行。
服务贴近民生 重视宣传成果
服务内容更亲民。调解室设“法德讲堂”区,播放各类法治、文化影视资料,积极推广法治、文化作品、丰富法治宣传教育内容,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影响力和渗透力,使矛盾纠纷在萌芽状态中自行化解。“和睦家”多元调解室还通过百姓“点单”的方式,收集百姓需求,开展咨询解答、调解纠纷工作。建设“暖心”食堂,打造10分钟服务圈,以“暖心”食堂距文化娱乐活动场所走路不超过10分钟为标准,形成集饮食、娱乐、学习等为一体的服务圈,方便老人、学生、上班族的生活。
服务更贴近生活。闲暇时人们从家中走出来,来到长廊下乘凉,三五好友话短长,调解员的身影出现在“法律长廊”,为居民们讲述通俗易懂的普法小故事,让人民群众知法、懂法、用法。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