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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公务车辆相关集中采购品目框架协议采购的通知 环球速讯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区直各单位,各集中采购机构:

根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110号)、《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22〕1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落实好《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财采〔2022〕47号)的要求,进一步规范乘用车、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车辆加油服务、机动车保险服务(以下简称“四车辆”)等框架协议采购,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和质量,现就“四车辆”框架协议采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展框架协议采购的品目及限额


(资料图片)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以下简称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乘用车、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车辆加油服务、机动车保险服务,且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单次采购预算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下,设区市、县(市、区)级预算单位单次采购预算金额在50万元及以下的,可采用框架协议采购方式。单次采购预算金额超过上述金额的,采购人应作为单个采购项目进行采购,不纳入框架协议采购范围。

框架协议采购实行电子化采购,征集程序、框架协议订立、合同授予和用户评价等均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广西框架协议大厅”(网址:https://kjxy.zcygov.cn/?utm=luban.luban-PC-41290.161-market-menubar-pc.61.adaf3790ea2e11ed87f1a167cfe80906)进行,框架协议执行期限以具体框架协议征集公告为准。

二、自治区本级“四车辆”框架协议采购具体采购流程

(一)编制政府采购预算。采购人应当在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编制“四车辆”政府采购预算。

(二)填报采购实施计划。采购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编报采购实施计划(采购方式选择“框架协议采购”,可不公开采购意向),选择拟采购的货物和服务品目,并关联政府采购预算指标。

(三)登录平台下单采购。采购人登录“广西政采云”系统(网址:https://www.zcygov.cn/),选择“框架协议采购”模块进入框架协议电子采购平台,选择相应品目,按照征集文件规定的方式,选定入围供应商及其代理商或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入围供应商”)和产品服务,关联采购实施计划并下单采购。

(四)合同管理与付款。框架协议采购应签订电子合同。采购人应当在入围供应商履约后在线确认收货并备案采购合同。

(五)履约评价。采购人要在合同履行(结算)完成后15日内,通过“广西框架协议大厅”对入围供应商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情况,真实、客观地进行评价;逾期未评价的,默认好评。评价结果向所有采购人公开,作为其选定成交供应商的参考。

(六)其他。对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车辆加油服务等单笔金额小、频次高的品目,采购人可在年初估算全年采购金额,结合实际与框架协议采购入围供应商签订定期合同,并按上述流程实施采购。对因地域限制等无法选择自治区本级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的,可以选择当地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

(七)以下维修情形可以不适用框架协议采购方式。

1.保险公司负责理赔维修的车辆,可按其规定执行;

2.新购置的车辆,在保修期内,如入围供应商中无特约维修店的,可到汽车生产厂指定的售后服务网点进行维护保养;

3.入围供应商无能力维修的特种车辆;

4.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

(八)各市、县“四车辆”框架协议采购具体采购流程可参照本通知中的自治区本级采购流程执行。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部门要加强框架协议采购政策学习,准确把握框架协议适用范围和流程,规范开展框架协议采购,确保框架协议采购平稳有序实施。各级预算单位对执行“四车辆”框架协议采购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请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反映。

(二)集中采购机构作为“四车辆”项目征集人,负责框架协议的公开征集程序和订立框架协议、组织落实框架协议等工作,并将入围结果在“广西政府采购网”和“广西框架协议大厅”公告。征集人对采购人与入围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纠纷进行调解,对入围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出现的违约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对于入围供应商拒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征集人应当依法解除与入围供应商签订的框架协议。

(三)采购人要规范框架协议采购,加强第二阶段采购合同授予管理。采购人应结合入围供应商服务或供货价格、质量及便利性、用户评价等因素,通过“广西框架协议大厅”从入围供应商或其委托代理商中以合理方式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按照框架协议约定的权利义务、相关要求和优惠情况等签订合同,并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合同备案。

(四)各市县财政部门应结合地方实际,开展本地区“四车辆”框架协议采购,并加强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活动监督管理。

未尽事宜,请按照《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110号)、《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22〕17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财采〔2022〕47号)等规定执行。

“框架协议电子采购平台采购人操作指南”可在政采云平台-帮助文档栏目下载(网址:https://helpcenter.zcygov.cn/document/#/document/dashboard?siteCode=beijing)。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23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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