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史学界和明史爱好者当中,一直流传着这样一个说法:明之亡,实亡于万历。这句话指万历时期,虽然还有余力千里迢迢派兵进入朝鲜抵抗日本,但挥霍了大明朝的家底。此外,万历废除了张居正的改革,也让明朝失去了重新富强的可能。确实,朱翊钧的所作所为加速了明朝的灭亡,但他却未必是明朝覆灭第一个掘墓人。朱翊钧的爷爷,嘉靖帝朱厚熜在位时的一系列施政举措和治国方略,早就让明朝走上了衰退的不归路,尽管有徐阶、张居正等有能力的大臣试图力挽狂澜,但也终究无法挽狂澜于既倒,解大明于倒悬。
社会背景
朱厚熜继位时的大明,还处于"年富力强"的中期,在此之前,尽管已经有过明英宗率领50万大军出征,却被瓦剌生擒的耻辱,但好在当时的蒙古部落实力一般,无法像蒙古那样对中央王朝构成真正的威胁,明英宗的被俘以及多次边战的失利,虽然有损大明颜面,但还不至于对其统治基础造成决定性的打击。
(资料图)
与此同时,经过将近两个世纪的承平岁月,大明人口快速增长,随着人口激增而来的,就是社会发展的不断繁荣和多元化。在中国古代的官僚体系中,所需要的官僚数量是有限的;此外,那时候也不像现在这样,有各种各样的国企和事业单位,朝廷也无法给社会人员提供足够多的就业渠道。
显然,在人口激增的背景下,科举考试的独木桥更难走了,要靠读书出人头地,对大多数人来说,无异于水中捞月,痴人说梦。光靠务农,有限的农地也无法满足大量新生的"闲散人口",于是,很多没有产业的人口涌向了城市,通过自己的手艺或是口才混口饭吃,也正因如此,大明中期的工商业曾有过井喷式的发展。
1522年,朱厚熜颇为戏剧性的登上了大明皇帝的宝座,此时大明工商业的繁荣程度,可以说在中国封建王朝的历史上是空前的。全国各地兴起了很多商业发达的城镇,水路商道和陆路商道四面通达,交通便利;因此,无论是产、运、销,都得到了极大的发展。李鼎这样描述当时商业流通之利:
燕、赵、秦、齐、梁、江淮之货,日夜商贩而南;蛮海、闽广、豫章、楚、甌、新安之货,日夜商贩而北。
可以看出,当时明朝南北商业流通是多么便利和兴旺,《天工开物》中写道:"滇南车马,纵贯辽阳;岭檄宦商,衡游蓟北"。从东北到云南,从两广到黄崖关,商人的足迹遍布了九州大地的每一个角落。他们甘冒风霜刀剑、雨雪跋涉之苦,不畏湖海江河、波涛难测之险;一切都为了生计和财利而奔波。
朱厚熜的倒行逆施
然而,好日子总是过得很快。对于中国古代的商人更是如此。商业的繁荣,商贾的富足,极大地刺激了皇帝、皇亲国戚及各级官吏和爪牙的贪欲。他们将商人视为最容易宰割的羔羊,目之为取之不尽的摇钱树。这其中,嘉靖皇帝朱厚熜就"率先垂范",给其它虎视眈眈的"虎狼们"立了一个"表率"。
首先,嘉靖刚刚继位后,就接连搞了两件大事,一个是"议大礼",嘉靖以偏宗入继,在有关于嘉靖生父生母地位的问题上,掀起了一次大波澜;另一个就是"兴大狱"。这两次政治风潮,虽然树立了嘉靖说一不二的权威,却严重打乱了明朝原油的统治秩序。
获得了"权威"的嘉靖开始"放飞自我",将自己在藩王做世子时对道教的爱好和信仰"发扬光大"了。
嘉靖十年(即1531年)起,嘉靖为表达对道教的虔诚信仰,屡次动用巨额国帑,兴建富丽堂皇的工程建筑。其数量之多、规格之奢、运费之贵,都令人瞠目结舌。为了加紧催办"神仙宫祠",嘉靖亲自下谕,所需的物料,一律由产地和运输经过的地方"就本身输纳"。这一政策,令全国各地都苦不堪言,浙江、江西、湖广、四川、贵州等地的民众整日价忙于采集木材。被官方选派采购运输木材的商人和木工更是挣扎在生死线上。除了朝廷的重压,地方虎狼吏还要借机捞上一笔,他们往往以商人和工人"上纳滥恶货物"为由,命令他们重造或者缴补"差价"。可怜的商户和手工业者们早已倾家荡产,哪有余力多缴追缴?于是,苏州、松江、常州、镇江、应天府等地被强迫烧制大砖大瓮的窟户只好逃离,广东沿海打捞蚌珠的珠户甚至逃往海外,现今南洋一代的华人,有不少就是他们的后代。
所谓"皇店"
此外,穷奢极欲的嘉靖还想方设法"广开财路",这从其对"皇店"的"关心"和控制上就可见一斑。
所谓皇店,是有明一朝,以皇帝名义做背书,进行"特种"经营的官方垄断商业模式。加了"皇"字,皇店的威势甚至不是一般"官店"所能望其项背的。皇店肇始于正德皇帝朱厚照,却"光大于"嘉靖皇帝朱厚熜。
相比肆无忌惮的浪荡天子朱厚照,嘉靖显然要精明的多。他曾多次亲自对皇店直接下达指示:
十四年题准,宝源、吉庆二店并福德等五店前钞巨中半折银,每钞一千贯折银四钱,每钱二千文折银二两八钱六分,每十二两倾成一锭。内宝源、吉庆按季解部,听候年终类进;福德等五店按季解内府,听候取用及太常寺光禄寺支用。
从该指示的内容,不难看出嘉靖是一个算盘打得很精的皇帝,也有一定的商业才能。而当朝皇帝不厌其烦,详细指示征纳款项的数额、上缴期限和支配用途等琐碎事项,这在以前的明朝皇帝是闻所未闻的。嘉靖通过将皇店的收益纳入财政制度的做法,加强了对皇店的控制和管理。这样一来,皇帝自己的小金库也就有了源源不断的收入,可谓"理财有方"。
表面上看,嘉靖管理皇店增加收入无可厚非,但问题在于,皇店和官店收入的背后,是一个又一个被逼破产的商人和手工业者。
当时的皇店,一般以皇帝由皇帝的亲信太监执掌,有着凌驾于地方官府之上的"治外法权",有权在明政府的官方税关之外在另行设置关卡征收商税。很快,这些背靠皇权的"大户"们就在各地的水路要道及四通八达之处设卡,以各种名义横征暴敛,路过的来往客商全被拦截,很少有人能够幸免。
为了更有"效率"的敛财,皇店还拥有武装巡逻队,到处耀武扬威,勒索钱财:从肩挑背负卖点小货物营生的小贩,到赶考路过的莘莘学子、甚至连一些低级别的官员都无法逃过这些鹰爪孙的骚扰,一律开囊检查,拿出部分盘缠"孝敬"自不可免。在皇店的淫威之下,小民苦于行旅,商人苦于苛税,时人叹曰:"皇店设立,盈耳嗟怨之声。"
于是,几乎所有朝廷和给及官府所有的物资需要,都交给了商户来采买。然而"先是上供之物,任土作贡,曰岁半。不给,则官出钱以市,曰采办,其后本折兼收,采办愈繁,于是招商置买,物价多亏,上古匿迹。"在当时,几乎所有的官方采办业务都是亏损的,因此当时的商人一旦被要求佥办,便等同于宣告破产,应佥者就像赴死的死囚一般,几乎没有生还的希望。
小结:明朝崩溃的起始
不可否认,明朝开国皇帝明太祖朱元璋非常重视和关心中小商户,在其亲自制定的《大诰》中,朱元璋强调"天下府、州、县,今后毋得指以庆节为由,和买民物。"朱元璋很清楚其中的猫腻"往往指此和买名色,不还民钱者多,此弊虐吾民久矣"。因此,朱元璋如此规定"敢有如此者,许被扰之民,或千、或百、或十,将该吏拿赴京来,斩首以除民患"。
苦出身的朱元璋,很了解虎狼吏们是如何横征暴敛,如何压榨百姓的。然而,朱元璋的这一良苦用心,却不被养尊处优的后代子孙们所体谅,正德、嘉靖等皇帝开启了明王室的奢靡之风,从此一发而不可收拾。为了尽可能的敛财,皇权无孔不入,四处出击,重税剥削,名目繁多。然而这些当权者不知道或者说不愿意知道的是,这样做无异于杀鸡取卵,竭泽而渔。沉重的赋税和巧抢豪夺,令很多商贾只好放弃行商,商业活动萎靡不振,此时,再想收商税,也是无从收起了。
事实上,明朝商人的境遇是不可避免的。在没有法制概念,公权力无边无际的明王朝,指望一两个"好"皇帝为民作主是不现实的,没有制度保障,皇权可以肆无忌惮的为所欲为,一般商人和小民在绝对权力面前,如同待宰的羔羊,毫无反抗的能力。这样的明朝,又怎么谈得上"资本主义萌芽"呢?其灭亡,也是咎由自取罢了。
商人的血泪史
当然,皇权和公权力对商人的残酷压榨还远不止于此。有明一代,有一种所谓"照上买办"的行为,指的是政府将一些采购和买办的任务交给民间商人,类似今天的招标采购。这一制度起源于宋朝,又被称为"和买"。原本,官府应该按和商人商议好的价格,在物资采买运输到位后,将对应的金额付给商人。显然,这一制度天然就隐含着一个问题:在古代中国绝对强势的官府面前,商人根本没有议价和要求给付的对等条件。
事实也是这样发展的,所谓的"和买",很快就演变成了强买强卖。一般情况下,官府强行摊派采购任务,商户采买后以各种理由拖欠款项或者明确不予偿付,甚至寻找各种借口如"采购的货物质量差,数量不足"等,甚至还强逼商户"补交"货物。
在明朝早期的永乐、洪熙、宣德年间,宫廷官府还比较崇尚节俭,没有太多因享受而需要上贡的奢侈品,和买问题尚没有造成重大影响。但正德朝之后,明王室的奢靡之风渐炽,骄奢淫逸成为了常态,需要商人供应的物资,无论从数量、品种还是质量上都呈爆发式增长。
王室的需求大增,苦了底层的大量商户和手工业者。除了"和买",明朝还有一招"佥办",根据该制度,一旦政府有需要,所有商户铺面必须受命买办,是明朝商人不容逃避的役,根据朱棣的诏令:今后若有买办,但是开铺面之家,不分军民人家一体着他买办,敢有违了的,拿来不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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