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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月 7 日消息,据澎湃新闻报道,4 月 7 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对此,国家邮政局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涂刚表示,《快递电子运单》国家标准设立专门章节,强化个人信息保护内容。具体包括:
一是禁止显示完整的个人信息。
二是推荐对个人信息进行全加密处理。
三是规范个人信息相关内容的读取权限。
涂刚表示,在《快递电子运单》国家标准实施过程中,起草组将持续做好标准的解读和培训工作。
查询获悉,《快递电子运单》国家标准于 2023 年 2 月 1 日正式实施,规定了国内快递电子运单的类别、组成及规格、区域划分及信息要求、技术要求、环保要求、试验方法、运输和储存等。
《快递电子运单》国家标准规定:
快递企业、电子商务经营主体等应采取措施,避免在电子运单上显示完整的收寄件人个人信息。收寄件人姓名应隐藏 1 个汉字以上,联系电话应隐藏 6 位以上,地址应隐藏单元户室号。
快递电子运单上隐藏的、加密的信息内容,仅限于快递企业及其授权的第三方、相关管理部门,使用相关设备合法读取。
快递企业、电子商务经营主体等宜采用射频识别(RFID)、手机虚拟安全号、电子纸等技术或产品,对快递电子运单上的个人信息进行全加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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