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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车焦点讯(文/唐梓钦)近日,人社部发布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合同和书面协议订立指引(试行)》,对包括网约车司机在内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劳动时间作出了规定。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合同参考文本》第五条规定,乙方每日累计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第八条规定,甲方安排或同意乙方加班的,应依法安排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乙方每日累计工作时间满8小时后甲方继续派单的,视为安排乙方加班。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书面协议参考文本》第十二条规定,配送、出行等行业,乙方连续接单时间达到4小时的,系统会发出疲劳提示,甲方停止推送订单20分钟。
指引的出台,对网约车司机来说是好事,进一步明确了平台和司机之间的关系,督促和推动平台更好地维护司机师傅的权益。目前,连续接单4小时后休息20分钟的要求,一些平台早已出台了相关的规定,会对长时间服务的司机进行强制下线休息。
但对于每天总的工作时间,并没有平台提出相关要求,大部分司机师傅每天跑十二、三个小时是常态。如何落地指引的规定,是平台方将要面临的挑战。比如司机师傅累计工作时间满8个小时后,平台是否愿意继续给其派单。如果派单,加班费用又如何计算和发放。这些都需要制定可操作性的相关配套细则。
同时,能否真正落实到司机实际工作中去,也需要时间的检验。毕竟,现在工作时长与流水息息相关,降低时长也意味着司机师傅的日子会更难过。
司机师傅们对这些问题有什么看法和想法,欢迎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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