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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车焦点讯(文/唐梓钦)近日,宿迁发布网约车管理办法,其中比较引人注目的是,规定2年内被吊销过出租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司机不能报考网约车驾驶员证。
3月1日将正式实施的宿迁市网约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中,第十四条明确了网约车驾驶员的准入门槛。除了常规的具备三年驾驶经验、无暴力犯罪记录、无酒驾记录等要求外,还特别提到了“申请之日前两年内无被吊销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的记录”。也就是说,被吊销出租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司机,2年内不得报考网约车驾驶员证。
在此之前,深圳、武汉、潮州等城市的网约车管理办法中也有相关要求,只是年限并不一样,比如深圳和潮州的要求是3年内,武汉的要求是5年内。
事实上,一些地方为了严惩出租车司机的违规行为,甚至规定在专项整治期间,查实存在拒载、议价、甩客、宰客、拼车、将车辆交给无从业资格证(或未经从业资格注册)人员营运等严重行业违规行为之一,一律吊销其驾驶员的从业资格证。
显然,宿迁的这项新规可以有效阻止因劣迹而丢了饭碗的司机继续从事客运服务,将一些不良风气带到网约车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