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电动车新国标实施后,超标电动车成为市场上重点整治的车辆,尤其从2023年1月起,又有多个地方将禁止超标电动车上路。那么,超标电动车除了禁止上路,还有其他管理模式吗?
浙江省、辽宁大连等地,2023年1月1日起,超标电动车禁止上路
根据《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19条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超标电动车不能上路行驶,同时也禁止其他地区的超标电动车在浙江上路,对于违规上路的车主,会处以300~500元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将对车辆进行没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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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大连的超标电动车过渡期结束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并且官方已经明确,从2023年1月1日起,超标电动车将禁止上路行驶,对于不听劝阻的车主,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甚至扣车。
除了禁止超标电动车上路,还有2种管理模式出台。
1、超标电动车延长过渡期,继续上路
今年六月,陕西公安交警电动自行车管理平台就发布通告称,陕西省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于2022年6月30日到期,但为了维护广大群众和企业利益,决定延长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至2025年6月30日。
也有部分地区考虑到车主们的实际情况和利益问题,继续延长非标电动车的过渡期。在过渡期内,非标电动车可以继续上路行驶。
对于广大车主们来说,超标电动车延长过渡期可谓是非常人性化的政策,老百姓们又省下了一笔钱。
2、超标电动车旧车换新车,以旧换新
今年,云南省电动车商会牵头开展昆明市场非标电动自行车淘汰、置换工作,参与淘汰置换的车主可根据各自需求,选择就近换购点精准导航到门店进行淘汰置换。
据了解,昆明市场的此次报废主要有“以旧换新”和“回收报废”两种方式。
“以旧换新”方式的非标电动自行车车主可受享最高补贴1000元,包括新厂商补贴、现余抵扣、防盗装置、保险、共享骑行卡、公交地铁卡、移动通讯等优惠政策
“只报废不购车”针对只报废不购车的非标电动自行车车主,最高补贴1500元,包括通过共享骑行卡、公交地铁卡、移动通讯或其他方式进行补贴。总结来说,相比较禁止超标电动车上路,更加人性化的严查过渡期以及补贴旧车,有序的淘汰退市,获得了一批老百姓的认可支持。
对于超标电动车这3种管理模式,你有什么看法呢?欢迎留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