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杉
又是一年“3·15”。3月15日,中消协发布“2020-2021年度消协组织维护消费公平十大典型案例”,涉及的内容涵盖了当前消费维权热点问题,包括智能电视开机广告不可关闭、燃气公司强制搭售燃气险、影楼低价引流诱导办理消费贷、培训机构擅自停业退款难等。中消协表示,这些案件从不同角度反映了消费领域存在的不公平现象,如强制交易、不公平不合理收费、霸王条款、不公平待遇等。
看到中消协发布的案例,让人喜忧参半:喜的是,不法商家受到惩罚,付出应有的代价;忧的是,消费维权天天喊、时时做,竟然还有这么多问题。对此,有人认为要让“3·15”变成“365”,不只是等到消费者权益日才想到消费者,更是要把维权工作抓在平时。这一说法固然有道理,但不能只看到“3·15”集中公布,就怀疑“365”消极无为。维持市场秩序健康有序,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即便一时好转,也存在反弹反复,甚至不断翻新的可能。
推动新时代消费维权转型升级,方向在哪里?一个值得注意的细节是,有关部门在公布典型案例的同时,还推出了大量的“避坑指南”。一个个查处的案例,一个个曝光的乱象,其实就是一个个坑。坑在那里,能避则避,但是如果更进一步,提前把坑填上,应填尽填,岂不更好?避坑和填坑结合,这样的消费场景更值得向往。
对消费者来说,“避坑指南”很实用。对有关部门来说,有必要在此基础上拿出一个“填坑手册”。这个“填坑手册”具体包括两块内容。其一,实施及时维权,主动加强市场检查,及时发现市场存在的问题。高度重视消费者投诉,确保每一个投诉都得到重视,让不法商家受到严惩。有关方面需要积极探索“铁脚板+大数据+网格化”市场治理机制,把问题想在前面,解决在前面,避免更多消费者不慎入坑。
其二,实施积极维权,打造更高质量的消费环境。消费是市场活动的起点与归宿,是国民经济可持续稳定增长的重要引擎。数据表明,去年我国最终消费支出拉动GDP增长5.3个百分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65.4%,消费成为经济增长第一拉动力。面对疫情和经济下行导致的多重压力,要坚持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全面提振消费信心、保护消费意愿,充分挖掘消费潜力、拉动消费内需。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着力适应群众需求、增强消费意愿。如果我们市场上的产品过硬、服务过关,并且能够有效遏制强制交易、不公平不合理收费、霸王条款、不公平待遇等乱象,那么市场也就具备了自我规范和自我调节的能力,消费者可能遇到的各种坑自然也就大大减少。
保护好消费者权益是事关民生幸福和国民经济的大事要事,既需要久久为功,也需要统筹推进,这也是建设消费者友好型社会的一个重要落点。消费维权不能被牵着鼻子走,需要在及时维权的同时也能积极维权。推动新时代消费维权转型升级,打造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消费环境,已然提出了更加现实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