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是“三八”妇女节,天津君匡律师事务所刘淑霞律师提醒,女性如果在求职时遇到性别歧视、职场中被性骚扰、婚恋时被PUA,要学会利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
对就业性别歧视说“不”
单位在招录(聘)过程中,除国家另有规定的外,不得实施下列行为:限定男性或者规定男性优先;除个人基本信息外,进一步询问或者调查女性求职者的婚育情况以及意愿;将妊娠测试作为入职体检项目;将限制婚姻、生育以及婚姻、生育状况作为录(聘)用条件;其他以性别为由拒绝录(聘)用妇女或者差别化地提高对妇女录(聘)用标准的行为。同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将招聘、录取、晋职、晋级、评定专业技术职务过程中的性别歧视行为纳入劳动保障监察范围。
妇女遭遇职场性别歧视时,可以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工会、妇女联合会等部门求助。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的规定,对违反上述规定的用人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工会、妇女联合会等可以单独或者联合约谈用人单位,并督促其限期纠正。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可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遇到性骚扰该这么做
禁止违背妇女意愿,以下列方式实施性骚扰:具有性含义、性暗示的言语表达;不适当、不必要的肢体行为;展示或者传播具有明显性意味的图像、文字、信息、语音、视频等;暗示发展私密关系或者发生性关系将获得某种利益;其他应当被认定为性骚扰的情形。
用人单位应采取措施预防和制止对妇女的性骚扰,如制定禁止性骚扰的规章制度、开展预防和制止性骚扰的教育培训活动、采取必要的安全保卫措施等。学校应建立预防性侵害、性骚扰的工作制度,对性侵害、性骚扰女学生的违法犯罪行为,学校不得隐瞒;对遭受性侵害、性骚扰的女学生,学校、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及相关人员应当保护其隐私。
鉴于现实中存在接受性骚扰投诉的主体消极对待投诉的情况,受害妇女可以向有关单位和国家机关投诉,接到投诉的有关单位和国家机关应当及时处理,并书面告知处理结果。受害妇女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小心PUA和“女德班”
非暴力化手段是近年来残害妇女身心健康的新特点。通过洗脑驯化,操纵女性精神,教唆女性自残自杀等事件屡屡见诸报端。一些地方还查处了一批开展PUA培训、网售相关课程的组织和个人。此外,“女德班”以言语自侮、自轻自贱摧毁女性人格尊严、荼毒女性,屡禁不止。针对这些情况,修订草案增加了禁止通过精神控制残害妇女的规定,同时增加了禁止出卖、非法送养女童的规定。
涉及妇女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受到侵害或者因疾病、生育、家庭暴力等处于危难情形的,公安机关、民政部门、医疗机构等组织和负有法定救助义务的个人应当及时施救。妇女遭遇此类状况时,应及时向上述救助义务人求助。
刘淑霞律师建议,妇女同志们遭遇侵害时不要害怕或者隐忍,应当及时求助有关部门并搜集证据,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