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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学在即,安全出行要牢记

本报讯(记者胡智伟 通讯员刘希萍)下周迎来开学季,交管部门向广大学生及家长发布安全出行提示,提升自我交通安全意识,对一些交通安全隐患要充分了解,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知危险,会避险”,平安上学路。

开车送孩子上学

春节后开学,气温仍相对较低,上学路程较远的学生,大多数家长还是会选择驾驶私家车接送。驾驶私家车接送学生上下学的家长需要注意防范以下事项。

首先,未满十二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乘坐副驾驶座位。其次,无论是家长还是学生,要从车辆右侧车门上下车。家长要告诉孩子如何正确开关车门,比如:应先观察后方情况,将车开一条小缝,不要一下全部打开,再次观察周围情况安全后,打开车门下车。

骑车送孩子上学

部分学校距离家较近的学生,家长一般会选择骑自行车或电动自行车驮带孩子前往学校。还有一部分高年级学生的家长会陪同孩子,一人骑行一辆自行车前往学校。

如果是这种情况,家长要注意,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明确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十二周岁;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十六周岁。也就是说,在小学阶段,只有已年满十二周岁的小学生才可以骑行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小学和初中阶段的学生,因年龄未满十六周岁,是不允许骑行电动自行车上路的。

此外,骑非机动车驮带人要注意,《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中明确规定,不满十八周岁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的,不得载人;已满十八周岁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的,可以在固定座椅内载一名十二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因此,骑行电动自行车接送学生上下学的家长需注意,一辆电动自行车只能搭载一名未满十二周岁的孩子。

交管部门提示,骑乘电动自行车一定要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家长在骑行电动自行车载乘一名十二周岁以下的孩子外出时,两人均应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此外,骑行电动自行车接送孩子,应为孩子选择合理方式御寒,骑行电动自行车披挂挡风被、给孩子戴长围巾、安装防风保暖罩、反穿外套等御寒方式存在严重交通安全隐患,家长要特别注意。

关键词: 交通安全意识 交通安全隐患 出行安全 中国科学技术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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